国家标准《白酒质量要求 第1部分:浓香型白酒》由TC358(全国白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358SC2(全国白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浓香型白酒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 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剑南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湖北稻花香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景芝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扳倒井股份有限公司 、济南趵突泉酿酒有限责任公司 、湖北枝江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泰山酒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古贝春集团有限公司 、四川沱牌舍得集团有限公司 、河南省宋河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中国酒业协会 。
中文名:白酒质量要求第1部分:浓香型白酒
颁布时间:2021年3月9日
实施时间:2022年4月1日
中国标准分类号:X61
标准号:GB/T 10781.1-2021
国际标准分类号:67.160.10
归口单位:全国白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全部代替标准:GB/T 10781.1-2006
《白酒质量要求第1部分:浓香型白酒》(GB/ T10781.1—2021)于2022年4月1日正式实施。
新标准修改了浓香型白酒的概念定义,对固态发酵酒和酒精酿造酒进行了区分,规定浓香型白酒是以粮、谷为主要原料,采用浓香大曲为糖化发酵剂,经泥窖固态发酵、固态蒸馏、陈酿、勾调而成的,不直接或间接添加食用酒精及非自身发酵产生的呈色呈香呈味物质的白酒。
新标准较原标准改变最大的一部分内容。一是此次调整明确了浓香型白酒必须使用浓香大曲酿酒,统一了酒体风格。二是明确了浓香型白酒“泥窖”“固态发酵和固态蒸馏”的具体酿造方法和硬件支持,给以固液法、液态法酿造的白酒划定了红线。三是新标准明确了在调酒过程中,不允许添加任何非自身发酵产生的调香物质,并禁止添加食用酒精,且同时在各个香型白酒的定义中以“勾调”替换“勾兑”,让消费者正向认识白酒的风味和酿造概念。
新标准的实施极大利好固态法白酒酿造的中高端产品,而相关标准明文规定“以粮、谷为主要原料”,可能会对部分选用薯类为原料、不高于10元档光瓶产品造成较大影响,从而促使企业改变原料和工艺,改用谷物原料。
此外,新标准规定了白酒在“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方面的要求,预包装产品需增加“固态法白酒”标识要求,以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
一、白酒质量要求 第1部分:浓香型白酒.pdf